最近在整理我的办公文档,看到原来积攒的一堆名片,基本上把他们又过了一遍,发现一个有意思的事情,有70%以上的名片职务都印着“董事长”。原来对这个职务的问题没什么概念,早些年刚开始从事培训行业,接触客户的时候,看到名片上“董事长”字眼,立马觉得这个客户像神一样,哇,这么高大尚的职务。

肃然起敬。后来深入到客户的企业当中,才发现,原来他们的公司也没有我从名片上“董事长”的职位想象的那么大,那么规范。我就特别困惑,这个董事长倒底是个啥概念。通过这些年的学习和经验得到一个结论,那就是看人不要看表面,看老板不要看名片,看企业不要看名称。

随着帮客户实施股权激励和梳理公司的治理结构,真正对董事长有了一定的认知和理解,我想很多老板在印这个董事长职务时应该也不没搞清楚,这个有啥关系,我就是公司的老大,我说了算,那董事长应该非我莫属。读过MBA的人都知道,不管做什么决策都不能凭感觉,不难拍脑袋做事情,一定要有据可依。

因此做为公司上的很多道道来讲,应该依据的就是公司法,有时候说我们是法盲,我们就想是法律,比如犯罪什么的,其实公司法也是法律,当老板的如果连这个都搞不明白,还搞啥公司。
先来普及一下董事会的知识:
副董事长一人,董事长、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。董事任期三年,任期届满,可连选连任。董事在任期届满前,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