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过电话银行和网点走访,记者从合肥市多家商业银行获悉,多数银行开始按照"实际天数"计算活期存款利息。
某银行安徽省分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,对于活期存款,一般情况下银行一年分4次结算利息,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,根据当天挂牌的活期存款年利率计算利息,第二日正式付利。具体的计算方式为"积数计息",就是按照实际的天数计算利息。这位人士表示,"在这个时间段里,银行将每天的余额累加在一起,然后乘以活期存款日利率。其中,活期存款的日利率=活期存款年利率÷360。"

"这种计算方式最为合理",银行人士表示,如果市民存入时间一年,这一年是365天,银行将会将这365天里的账户余额累加,乘以年利率,再除以360天,计算出利息。
在采访中获悉,从2005年9月起,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活期存款"按季结息"。从这时起,招商银行、交通银行、中国建设银行、中国工商银行等不少银行陆续采取这种计息方式。

第一次2万,计算46天利息;即9.2元利息 第二次存款2.5万, 首先计算1万31天利息,即3.1元利息 再计算1.5万42天利息,即6.3元利息 总利息为18.6元 提醒:银行计算日利息是按照每年360天计算,每月按照30天计算;目前的活期利息年息为0.36%(相当于0.001%日利息)
